从一个公开的被处罚的认证案例 想到的疑问
以下信息来自于 公开信息,仅作为 讨论和学习:现象: 审核组在审核第一天8点开了首次会(照片上传认证到系统),在9点20左右开末次会(拍照,未上传),然后审核组长因故离开审核现场,审核组员继续审核,组员在18:30将上午9点20开的末次会照片上传认证到系统。 审核组长在8天后继续到企业补充审核一天。
问题1:这些行为是否符合认证规则?
问题2:末次会可以在审核计划未完成,未形成审核发现审核结论时召开吗?
问题3:末次会可以分阶段召开吗?
问题4:审核组的成员因临时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审核现场,应该履行哪些报备手续?
问题1:这些行为是否符合认证规则?
根据调查报告内容,品质信评价认证中心提供了审核计划、补充审核记录、未次会议签到表、不合格报告等证据,表明审核组长能伟确实完成了现场审核,并在后续补充了审核内容。报告指出未次会议签名真实,认证决定日期符合规则,且未发现伪造档案或未进入现场的证据。结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若调查证据充分且流程符合规则要求,则这些行为符合认证规则。但需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实结果为准。
问题2:末次会可以在审核计划未完成,未形成审核发现审核结论时召开吗?
不可以。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末次会议是审核活动的总结环节,需在审核计划完成、审核发现和结论形成后召开。若审核未完成或结论未形成即召开末次会议,属于程序违规。报告中提到的“提前召开未次会议”属于特殊情况,需严格满足规则中关于“变更计划需与被审核方协商一致”的要求,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
问题3:末次会可以分阶段召开吗?
通常不允许。
末次会议是审核活动的最终总结会议,一般不可分阶段召开。若审核活动本身分阶段(如多场所审核),每个阶段可能有独立的末次会议,但同一审核周期内分阶段召开末次会议不符合常规要求。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必须提前与被审核方协商一致,并确保所有审核结论完整覆盖审核范围。
问题4:审核组的成员因临时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审核现场,应该履行哪些报备手续?
通知被审核方:立即告知被审核方离场原因及预计返回时间(或替代安排)。
报备认证机构:向所属认证机构提交书面说明,包括离场原因、时间、替代人员资质等。
调整审核计划:若需补充审核或更换人员,需与被审核方协商一致,并更新审核计划。
记录变更:在审核档案中详细记录离场原因、处理措施及各方确认信息,确保可追溯。
确保审核连续性:若离场导致审核中断,需安排具备资质的替代人员完成剩余工作,并重新评估审核有效性。
以上流程需严格遵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相关条款。 欢迎大家讨论 :) {:4_109:}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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