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协会(www.PinZhi.org)

 找回密码
 加入协会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686|回复: 27

文件管理方面求助

[复制链接]

17

主题

78

回帖

0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458
品质币
9363
职位
1
居住地
辽宁省 大连市
发表于 2018-1-30 09: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16949 7.5.3.2 C 变更控制, 我对文件的变更控制执行方式是  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审批→变更→登记管理台账→发行   在变更文件的后面不加变更履历可以吗?  觉得变更履历占了很大的篇幅,并且也是重复的统计,求大神给下意见!
1. 问答、交流探讨的帖子,回帖时,请不要发纯表情等无价值回帖,无意义,太多了影响用户体验,经常这样账号会被扣分甚至禁号的;
2. 品质协会是个学习、交流分享的平台,所有资料和内容归作者和版权方所有,需要正版标准、资料的请去相关的官方网站等平台购买;
3. 汇聚品质人,分享交流,互相学习,夯实基础知识,提升个人综合能力,进而会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性,这才是品质协会的真正价值。

29

主题

965

回帖

5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19123
品质币
18029
职位
体系主管
居住地
广东省 深圳市 南山区
发表于 2018-1-30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修订履历表>不一定像<变更申请表>那样很详细地展开描述,可以提炼总结性的 注明增/减/修 标题点,或者干脆以“修改内容幅度过大,整体替换”等修辞加以描述备案,后期通过版本版次查看都可以体现你的变更情况。

   以自家实际运作情况为例,仅做参考。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8

主题

172

回帖

1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683
品质币
8483
职位
2
发表于 2018-1-30 1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履历不一定要跟着文件走,但需要时必须能够提供就可以了。

17

主题

78

回帖

0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458
品质币
9363
职位
6
居住地
辽宁省 大连市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vincent_ting 发表于 2018-1-30 12:08
变更履历不一定要跟着文件走,但需要时必须能够提供就可以了。

OK 明白

17

主题

78

回帖

0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458
品质币
9363
职位
7
居住地
辽宁省 大连市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fuqiyu 发表于 2018-1-30 14:39
不一定像那样很详细地展开描述,可以提炼总结性的 注明增/减/修 标题点,或者干脆以“修改内容幅度过大,整 ...

OK  就是其实版本变更 怎么也要说个理由为什么变更是嘛

0

主题

7

回帖

0

精华

品质协会新会员

Rank: 1

积分
17
品质币
10
职位
9
发表于 2018-7-22 23: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时简要说明哪些方面做了修改

0

主题

371

回帖

0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16652
品质币
16281
职位
11
发表于 2018-7-25 10: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文件總覽表版次及發行日期體現

26

主题

264

回帖

3

精华

品质协会主任会员

Rank: 8Rank: 8

积分
64432
品质币
64082
职位
质量工程师
居住地
江苏省 常州市 新北区 新桥镇
发表于 2019-1-5 10: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能够有变更记录,和对应的变更文件,可供调阅就行了,不要按照程序要求走,那样反而显得累赘

0

主题

630

回帖

0

精华

品质协会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850
品质币
3225
职位
17
发表于 2019-1-14 09: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謝謝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协会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品质币|万年历|品质B2B|联系我们|加入协会|品质协会(www.PinZhi.org) |网站地图

GMT+8, 2026-4-19 17:07 , Processed in 0.073452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品质协会 © 2010-2099

品质人,让生活和环境变得更美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