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主要变化内容
1)标准结构的变化
相对于GJB 571,GJB571A的标准结构变化较大,按照一般要求和详细要求结构进行编制,在内容上增加了不合格品审理系统的主要
工作内容、审理及处置、标识与隔离、外包产品的不合格管理以及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等要求,鉴于两版标准的差异较大,本文从GJB 571、05版A标、GJB 571A三者对比的维度进行说明。
2)范围变化
GJB 571A适用于
军工产品的试制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管理,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外包产生的不合格品管理。GJB 571适用于提交使用部门并经设计定型的军工产品,05版A标适用于军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阶段,
新版标准适用范围扩大到了研制、生产、交付使用阶段。
3)术语和定义
相对于GJB 571,取消了“返工、返修”的定义,需要时可参照GJB 1405A-2006《装备
质量管理术语》;取消了“原样超差使用”的定义,小编以为,“原样超差使用”已被“让步接收”替代;增加了“限制”的定义,重新定义了“严重不合格品”的内涵。
4)一般要求
相对于GJB 571,这部分是新增内容;但相对于05版A标,这部分内容只是在原基础上的优化,其重要的变化点包括:①取消了05版A标关于“研制阶段对不合格品进行审理时,应由设计师系统提出审理意见”的要求;②4.4条款新增“
组织应确定不合格品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和培训要求,对其进行资格确认并确定审理范围”的要求,与新时代装备建设质量
体系相呼应;③4.5条款新增“对
顾客或其代表关注的不合格品,审理结论的更改,应征得顾客或其代表同意”的要求,这部分要求来源于GJB
9001C-2017;④4.6条款新增“当相同不合格再次发生时,应再次审理”的要求,进一步阐述不合格品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小编以为,
不但应该再次审理,还应该加严审理,说清楚为什么相同的问题还会重复发生的理由;⑤4.8条款新增“经返工或返修处置的不合格品应重新进行验证”的要求,对GJB 9001C-2017标准关于“对不合格输出进行纠正之后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补充;⑥4.9条款新增“采取必要的措施遏制不合格对其他过程、产品的影响”要求,对应于05版A标的5.4.1条款,强调了不合格发生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要求;⑦4.10新增“组织应建立不合格品审理台账,收集、整理、保持/保留不合格品的有关
文件和记录,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不合格品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采取纠正措施”的要求,
后续如果未建立不合格品审理台账、未策划不合格原因统计分析时间间隔、未按策划时间间隔进行原因统计分析都属于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内容;⑧4.12条款均属于新增内容,主要强调了措施适宜性和告知顾客的重要性;⑨取消了不合格品隔离和标识的要求。
5)5.1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在05版A标基础上,增加了“隔离、限制、暂停提供、告知顾客”的内容,这些内容来源于GJB 9001C-2017的8.7条款内容。
6)5.2不合格品审理系统,强调了“不合格品审理系统应由
经授权的人员组成”;不合格品审理常设机构工作内容增加了“负责组织建立不合格品审理台账”;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工作内容从“负责对重大问题制定的纠正和
预防措施进行审查”调整为“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审查”,更为精确。
7)5.3不合格品标识、隔离,相对于05版A标而言,GJB 571A把GJB 726A-200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表述,不再直接引用GJB 726了,其中强调了“
对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除在产品上做出相应的标识外,必要时还应对其进行编号,在流程卡上注明其去向,并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上加以标注”的要求。
8)5.4.5 让步接收,调整为“涉及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应经组织中负责设计的授权代表或由设计组织的授权人员审批;如果不合格导致偏离合同要求,应由顾客或其代表审批”。相对于05版A标,变化点包括:①把“设计师系统”改为了“组织中负责设计的授权代表或由设计组织的授权人员”;②进一步明确了设计和顾客签署的规定,只要涉及到让步接收,设计人员必须审批;只有不合格让步接收偏离了合同要求,才需要顾客或其代表审批;③去掉了降级使用的内容。
9)5.4.7为新增要求,增加了对返工、返修不合格品重新验证、填写验证结果并保留验证记录的要求。
10)5.5外包产品的不合格管理,相对于05版A标为新增内容,对应于GJB 571的“6 供应单位”,但新增了如下内容:①明确了处置方式:限制、退货、让步接收;②去掉了“承制单位应保存来自供应单位的不合格品报告,这些信息是对供应单位质量水平进行评价的依据”,更聚焦于不合格品管理。
11)5.6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与05版A标的5.4章节内容对应,但5.6.1条款增加了找出不合格产生的根本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的内容,这一点非常重要,是解决问题的根源所在。
12)5.7不合格品的记录为新增内容,明确了不合格品审理需要留存的记录和保存期限,并提出了建立不合格品审理有关记录数据库的建议。